当前位置: > 纵情山水
河南漯河食品展销会(第二十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通告!)
2023-08-04 10:58:03
Mars
197
来源:漯河网信

河南漯河食品展销会。第二十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

河南漯河

通告

第二十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将于2023年5月16日—18日在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会展中心)举办。为确保食博会现场秩序良好,保障公共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进入展区人员须保持现场秩序配合安检工作,提倡佩戴口罩。

二、5月16日、17日为专业采购时间,展区不对公众开放;专业观众进入展区须实名登记、佩戴有效证件(可在岷江路与黄山路交叉口和岷江路与祁山路交叉口专业观众换证处登记、办理证件)。入场时间为9:00-16:30。

三、5月18日展区面向公众开放,观众可持身份证入场;入场时间为9:00-14:00。

四、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及周边禁止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

五、为确保食博会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3年5月16日至5月18日,每日7:00-19:00对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城区及临近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一)除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外,其他一切车辆(含非机动车)禁止进入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区域。其中,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北门只允许持有 A 、 B 通行证的车辆进入,并按指定位置停放。参展企业货运车辆一律停放在龙江路北侧豫南口岸。

(二)嵩山路、淞江路等道路将视情况分时分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在淞江路(黄山路一祁山路)、嵩山路(辽河路一淞江路)三个管制路口设有专门停车场地,供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放。

(三)5月15日17:00后,牡丹江路以南的嵩山东支路、嵩山西支路严禁一切机动车停放。违者予以拍照、罚款并拖离。

(四)食博会期间,以下七条路段可临时停放机动车:

1.交通北路(淞江路-嫩江路);2.会展路(黄山路﹣交通北路);3.岷江路(黄山路﹣交通北路);4.泰山路(淞江路-嫩江路);5.祁山路(淞江路-嫩江路)6.岷江路(祁山路-太行山路);7.太行山路(淞江路-嫩江路)。

(五)行经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地区及外围分流管控各交叉路口的车辆和行人,应服从公安民警和工作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改道绕行,自觉维护好交通秩序。违反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六)现场停车条件有限,建议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请广大市民群众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给予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综合服务协调委员会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5月11日

第二十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公告

为加强第二十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控,严密防范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对活动举办期间进行干扰破坏活动,切实维护我市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决定,自2023年5月16日0时起至2023年5月18日24时,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在我市部分空域内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开展“宣传、商业、娱乐、试验、比赛、航拍”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飞行区域:漯河市国际会展中心为中心的半径3公里范围。(东经114.00835,北纬33.60228)。

二、禁止飞行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动力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其他空飘物。

三、实施管控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严格落实管控规定。因医疗、体育、气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在漯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备案后(电话:0395-5860705),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四、实施管控期间,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严禁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

五、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空中禁飞区域的,公安机关将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

特此公告

漯河市公安局

2023年5月11日

本文关键词: 河南漯河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