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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体系解读)
2023-07-12 09:58:01
M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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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网

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是婴幼儿生命早期乃至很长时间内赖以生存的主要营养来源。因食用人群特殊、原料复杂、生产链条长,产品安全性和营养充足性受到监管部门、社会和消费者的高度关注。我国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全链条严格监管,要求企业建立HACCP体系并按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生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体系

婴幼儿配方食品首先应满足基础标准限量要求,如GB 2760(含新通告)、GB 2761、GB 2762等规定,但GB 29921中不包含婴幼儿配方食品。产品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含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适用于0~6月龄,1段)和GB 1076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适用于6~12月龄,2段)及幼儿配方食品(适用于12~36月龄,3段)。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不论是国内企业生产还是进口产品均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另外,GB 13432、GB 7718、GB 14880等基础标准均适合婴幼儿配方食品,还有如GB 23790良好生产规范类标准等。还有相应配套的检验方法,如GB 5413系列、GB 5009系列和GB 4789系列等。

产品类通用标准

产品类通用标准:婴幼儿配方食品是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或大豆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适用于正常婴幼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正常婴幼儿(0~36月龄)营养需要。标准制定以母乳的营养成分为依据,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数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相关标准而确定。根据蛋白质来源不同,分为乳基和豆基;根据产品形态不同,分为液态产品和固体粉状产品。现阶段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仅涉及粉状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也只针对粉状产品。其技术要求主要设置了原料要求、必需成分、可选择性成分、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等几部分。

原料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相关规定,保证婴幼儿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不应使用危害婴幼儿营养与健康的物质。也有具体的规定,比如不应使用氢化油脂;不应使用辐照过的原料;对可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菌种实施名单管理制,目前发布批准了动物双歧杆菌、乳双歧杆菌等12株10个菌种名单,其中嗜酸乳杆菌仅可用于1岁以上幼儿产品。除此之外,针对0~6月龄婴儿的产品原料要求更高,比如不得使用含有谷蛋白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乳基婴儿配方食品首选碳水化合物应为乳糖、乳糖和葡萄糖聚合物,只有预糊化的淀粉才可以加入到婴儿配方食品中,不得使用果糖。

必需成分:规定了即食状态下的能量和必需成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等)的含量及其他相关要求。

可选择性成分:这些成分对婴幼儿生长发育有益,但不是必需的,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通用标准中有含量规定的胆碱、左旋肉碱、肌醇、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等。这些成分若出现在配料表或配料表中未标示,但营养成分表中标示了数值,依据GB 13432营养成分在产品保质期内的实际含量应不低于标示值的80%,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二是GB 14880及其他公告中规定可以选择性添加到婴幼儿食品中的成分,包括低聚半乳糖、低聚果糖、多聚果糖、叶黄素、核苷酸、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等11种,这些成分的添加量需要符合GB 14880及其他公告要求,若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应不低于标示值的80%。

安全限量指标:包括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及微生物限量等,污染物铅、亚硝酸盐、硝酸盐、黄曲霉毒素M1、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值,现行标准均针对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目前市面上存在液态婴幼儿配方奶,液体产品的污染物限量要根据稀释倍数进行折算。微生物限量也是针对粉状产品,液态产品需要符合商业无菌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若产品添加了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不对菌落总数进行要求。另外,阪崎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量值仅适用于供0~6月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食品。

产品企业标准

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主要为乳基,基质相对单一,两个通用标准均对原料、营养成分、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限量、标签标识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要求,大部分企业的产品一般直接执行通用标准,少量企业会制定严于通用标准的产品企业标准,增加无国标的可选择性成分、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感官指标、生产过程卫生要求等,无国标的可选择成分如乳铁蛋白、低聚半乳糖等,需要在标准附录中制定检验方法。

相关检测标准

现行的GB 10765和GB 10767大部分项目有指定的检验方法,多为GB 5009系列、GB 5413系列、GB 4789系列,我们在日常检测中需要依据指定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并明确第几法,并且要注意产品情况,如有无添加活性菌种、是否为液态产品、冲调比例多少等。婴幼儿配方食品因基质复杂,检测目标化合物的特性等情况,检测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积累。如样品的均匀性、目标化合物的稳定性、色谱系统的分离、检测指标的表示形式(如维生素E)、试剂如酶的选择、标准品的选择、特殊基质的预处理(如加入一定量的淀粉酶)、实验操作经验等多种影响因素。我们需要多和同行交流,多参加能力验证和外部实验室比对,多去归纳总结实验操作关键点,才能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检测能力。在对婴幼儿配方食品检测结果进行判定时,依据GB 13432 需综合通用标准、企业标准和标示数值的80%进行从严判定。

日常抽检情况

随着监管部门对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及监管力度的加大,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抽检质量逐年提升。2019年,截至12月13日,共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358个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个批次,合格率为99.79%,抽检境内的114家企业生产样品均合格,5个不合格样品来自境外。

往年发现的个别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如维生素A、维生素D、氯、阪崎肠杆菌、菌落总数等,主要原因是可能个别企业投料未充分考虑货架期影响、营养成分标示含量不合理、生产环境控制不到位、储运过程影响等。我们需要加强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工艺和法律法规了解,才能更好掌握现行标准与产品工艺的适宜情况,也更有效地找出不合格原因并提升检测水平。

□余晓琴 周 佳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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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文关键词: 婴幼儿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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