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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私盐市场:为何湖南进用淮盐后,市场上所流通却是粤盐?
2023-05-27 11:58:01
M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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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海异史

淮盐。湖南地区缺少内陆食盐资源,只能依赖外地进口食盐来满足本地人的需要。

淮盐

由此一来,在湖南地区,对食盐的管控就尤为重要,清朝政府延续了此前中国政府的盐铁专营政策,实行食盐专卖制度。

但是,由于市场供不应求,政府腐化,以及湖南地区水路交通发达,官盐最终被不断涌入的私盐所取代。

有清一代,湖南地区的私盐有淮盐、川盐、粤盐等等,政府主要扶持淮盐,但是,由于政府腐化和淮盐本身弊端,最终,走私粤盐逐渐坐大,成为湖南地区的主要流通食盐。

湖南的官营食盐与淮盐的缺陷

1. 湖南销售食盐体制

在明朝灭亡后,清朝继承了明朝行之已久的“纲盐法”,由官方督办,民间承办食盐运输与销售。

不同于明朝的是,清朝规定每个产盐区都有自己的固定销售区,据《清史稿》记载,湖南地区的主要对接地区就是两淮地区,另有小部分川盐、粤盐的产地也被允许向湖南销售食盐,但总量不大。

正如《清史稿》所言,“两淮旧有三十场,后裁为二十三,行销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六省”。

划分盐区禁止了民众自由购买不同产地的食盐,导致了清朝初期湖南淮盐一家独大的局面,要知道,湖南深处内陆,距离两淮地区较远,但两淮地区却是官府制定的主要食盐进口区,这就导致了淮盐价格一直居高不下。

正如清朝官员王定安所言“(淮盐)悉由淮商运赴汉口,小贩执水程转运各口岸行销……惟是商贩不肯赔本而运盐”(《重修两淮盐法则》)。

由此可见,当时的淮盐已经在湖南出现滞销现象。

2. 淮盐走向衰落

清朝政府将淮盐定为湖南的主要盐种,并实现一例通销制度。这种制度的弊端颇多。

首先,淮南的盐商只能千里迢迢地把淮盐运送到湖北汉口,再从湖北汉口交给当地的匣商(下级代理商)进行转卖。

匣商的下一级承运商是来自湖南各地的水商,这些水商才是最终将淮盐运抵湖南各地的商人。

如此繁杂的步骤势必造成繁琐的手续和不对等的信息,正如清代学者张茂炯所言“(淮盐)有售诸户之价,有售诸水贩之价”(《清盐法志》)。

这就意味着,盐业商人可以在不断转运过程中,层层加码,不断抬高价格,这些价格最终会反映在淮盐的售价上,最终受苦的还是普通老百姓。

其次,运输流程的漫长就意味着淮盐要经过许多政府的关口,交纳许多税收。

众多口岸和水上关口除了法定的税务外,京城会有额外的小吏进行盘剥。

甚至于,许多和水岸关口没有直接关系的漕运总督等衙门都会挤上来分一杯羹。

正如清朝大臣包世臣所言“种种浮费,倍蓰正课,统名为成本,归于盐价”(《小倦游阁杂说二》)。

根据现代学者统计,每年的淮盐盐商在各种苛捐杂税上的支出高达200多万两白银,这就直接导致了淮盐价格的飙涨。

私盐的盛行与粤盐的胜出

1. 吏治败坏与私盐盛行

时至乾隆中叶,清朝吏治开始败坏,无力管控盐业,各地官员贪婪成分,导致淮盐体制迅速败坏,不再受到百姓认可。

当时的淮盐由于价格过高,一度出现官盐滞销,私盐盛行的场面。

当时的地方官王赠芳就说道“盐不出官,必出于私,势固然也”(《皇朝经世文编续编》)。

由于当时的汉口实行的是“封轮法”,所有到达汉口口岸的运盐商船都要等待官方检查,然后慢慢等待官方发售,避免商人私自减价销售,以此维持淮盐的高利润,这种违反市场规律的行为果然遭到了市场的反噬。

由于各个运盐商船积压、等待时间过长,导致市场食盐大量短缺,再加上淮盐价格飙涨,私盐迅速抢占市场,导致了大量的汉口淮盐滞销。

道光年间的大臣陶澍曾上奏说道“淮南商办课运止有五纲七分”。也就是说,淮南淮盐的销售额只完成了一半,几乎一半的生产量堆积在仓库吃灰。

时至道光末年,两淮盐商陷入窘境,许多盐商倒闭破产,汉口堆积的淮盐已经多达2000多万斤。

除此之外,道光二十八年(1848),当时的江苏、安徽等地降雨量暴增,随之爆发了难得一见的特大洪水,许多河坝溃堤,盐业生产在短时间内陷入困顿。

在多种因素叠加之下,私盐自然就开始大举进入湖南地区,正如两淮盐运使全德所言“若非私盐贩卖,民间于何处买食”。由此可见,私盐的迅速兴旺有其必然的客观原因。

时至咸丰元年(1853),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太平军在宗教信仰和民族矛盾的双重鼓动下势如破竹地攻破湖北重要省份,顺流而下攻破南京,在南京定都建立了新的政权。

此后,太平天国以南京为中心展开活动,与清政府在长江中下游沿线一带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在十余年间,长江中下游一带战火纷飞。

在双方势力的角逐之中,两淮盐商损失惨重,几乎不复存在。

一方面,太平天国给予盐商重大打击,另一方面,清朝和太平天国的作战使得两淮到湖南地区的交通路线被全面堵塞。

正如当时的大臣骆秉章所言“自江淮道阻,片引不到……四民重困……生机萧条”(《湘中稿》)。

正是在这种影响之下,粤盐、川盐迅速成为湖南的主要盐种。

在这几种私盐中,粤盐所占比重尤大,这又是为什么呢?

2. 粤盐的一枝独秀

从广东运食盐到湖北颇为便利,当时的湖南巡抚张亮就曾经主动上奏希望能够引入粤盐,缓解湖南盐荒。

他在奏折中写道“粤盐由船装载自韶关直达乐昌,陆行二百里即抵达湖南之梆州”(《张大司马奏稿》)。

到达梆州后,就可以一路使用水路运输,梆州水路四通八达,是最佳的商品集散地。如此一来,从广东运送食盐到湖北的成本就比淮盐大大降低,这一方面可以缓解湖南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也可以压低食盐的总体售价,利国利民。

正如张亮基所言“(粤盐)转运较易,盐价不至过昂”(《张大司马奏稿》)。

可惜的是,官方督办下的粤盐转运依旧不够便利,湖南的盐荒现象依旧十分严重,当时的大臣罗绕典在奏札中写道“下游淮盐阻滞,盐价增昂”(《四川盐法志》)。

于是,清朝政府继续给盐业政策松绑,发布了官私均可在湖南贩卖食盐的诏书,在诏书中写道“凡川粤盐入楚,无论商民均许自行贩卖”(《湖南通志》)。

这就意味着,湖南境内的食盐销售可以完全抛开官方许可,私盐获得了某种意义上的官方认同,官方只对食盐销售抽取一定税收即可,这一政策一经推行,大量私盐疯狂涌入湖南市场,彻底挤压了淮盐市场。

当然,淮盐尚未彻底退出舞台。

公元1864年,清政府攻破南京,太平天国政权覆灭,此后,清政府开始重新扶持两淮盐商,企图重新夺回湖南食盐市场。

为了帮助淮盐争夺市场,当时地方军政大员曾国藩还亲自出手,制定了《淮盐运楚章程》,帮助淮盐排忧解难。

此后,曾国藩还上奏同治皇帝,要求官方禁止川盐、粤盐进入湖南市场,这一提议遭到了湖广和四川官员的强烈反对。

最终,面对僵持不下的局面,清政府要求双方各让一步,采取了配额销售的方式,给予淮盐最大的销售额度,但是,这些方法依旧没能挽救淮盐的衰颓。

最终,淮盐和粤盐、川盐达成妥协,清政府划定了湖南地区不同府级行政区的食盐销售区域,在澧州府贩卖川盐,长沙、辰州、沅州必须销售淮盐,衡州、永州、宝庆三府销售粤盐。

但是,政府规章制度终究改变不了市场自身规律,即便是在强行要求销售淮盐的地区,粤盐和川盐依旧在悄然流通,不断挤压淮盐市场。

这种私盐的盛行一方面可能会带来食盐管理体制的混乱,不利于国家税收政策的完善。

但是,另一方面,私盐盛行有其天然合理性。

由于传统的盐引制度不合时宜,无法适应湖南地区需求,私盐盛行满足了湖南地区的需求,打破了传统官方督办食盐体制,且迫使官方开放了食盐销售,承认官私食盐均为合法,这无疑是食盐商业史上的巨大进步。

小结

明朝灭亡后,清朝继承了明朝的纲盐法,同时额外增加了划区对口销售食盐的方法,湖南地区对接的是两淮食盐。

故此,从清朝初年开始,两淮食盐就是湖南地区的官方指定用盐,一度占据了湖南食盐市场的龙头老大地位。

可是,随着清朝政府日益腐朽,再加上两淮食盐运送到湖南路途漫长等诸多原因,淮盐在湖南的价格飙涨,导致了百姓纷纷转向运输更为便利、价格更为低廉的私盐。

这些私盐正是来自四川和广东地区的川盐和粤盐。

与此同时,太平天国起义爆发,两淮到湖南的交通路线被切断,这进一步压缩了两淮食盐在湖南市场的占比。

直至太平天国运动被镇压,两淮食盐已经被挤压到湖南市场边缘地位,即便有清政府的大力扶持也无力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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