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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伤寒论》用酒,其中苦酒到底是不是醋?-易百科
2023-02-24 08:58:01
M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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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机医学书友会

《伤寒论》中提到“酒”的地方有十余处,所用的“酒”分为三类:

苦酒

一类是“酒”,主要用于大黄的炮制,如大承气汤、小承气汤、抵挡汤三方中的大黄均是用“酒”洗;

一类是“清酒”,用于药物的炮制,如调胃承气汤中的大黄以“清酒”洗,还用作为煎药的溶剂,如炙甘草汤,以“清酒”七升、水八升混合煎药,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煎;

一类是“苦酒”,如苦酒汤,以及乌梅丸的制作过程中“以苦酒渍乌梅一宿”。

从用语和使用方法的不同,可以看出《伤寒论》中用酒分为“酒”、“清酒”、“苦酒”三种。在上述资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

一是为什么三承气汤中,大、小承气汤中的大黄是用“酒”洗,而调胃承气汤中的大黄是用“清酒”洗。二是为什么当归四逆汤是用水煎,而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是用水和“清酒”和煎。

那么,在《伤寒论》中出现的“酒”、“清酒”、“苦酒”三者所指是什么呢?

“酒”即黄酒

“酒”所指的是“浊酒”,即现代的“黄酒”。高度的白酒,也就是蒸馏技术所造的酒,是明代以后才有的造酒技术,汉代的酿酒技术还远远达不到酿出高度白酒的水平。

所以李白斗酒诗百篇,以及《水浒传》中武松饮酒十八碗等等所提到的“酒”,大多都是这种酒精度在15度左右的“黄酒”,这也是将“黄酒”直称为“酒”,而其他的则有“清酒”、“白酒”不同称谓的缘故。

黄酒,顾名思义是黄颜色的酒。但这种说法并不恰当。在古代,酒的过滤技术并不成熟之时,酒是呈混浊状态的,当时称为“浊酒”。黄酒的颜色就是在现在也有黑色的、红色的,所以不能单从字面上来理解。

黄酒是中国的汉族特产,属于酿造酒,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酒类之一,源于中国。约在三千多年前,商周时代,中国人独创酒曲复式发酵法,开始大量酿制黄酒。黄酒以大米、黍米、粟为原料,属于低度酿造酒。

《伤寒论》中用到“酒”的有三处,即大、小承气汤、抵挡汤三方中的大黄用“酒”洗。酒洗大黄与现代的酒大黄(也称作“酒军”)并非同一概念。

大黄的主要功效是泻下攻积、清热泻火、凉血解毒、逐瘀通经。通常大黄的品种分为三种,即生大黄、酒大黄和大黄炭。

酒大黄俗称酒军,是取生大黄,用黄酒喷淋拌匀,稍闷,用微火炒至色泽加深时,取出放凉备用。

黄酒性温味辛,能通血脉,御寒气而行药力。临床常用于治疗血热妄行所致的吐血、衄血,火邪上炎所致的头痛头胀、目赤肿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等以及跌打损伤所致的瘀血肿痛。

酒制大黄泻下力较弱,活血作用较好,宜用于瘀血证。

大黄以“酒”洗,与酒大黄尚有不同,酒大黄的炮制方法是后世才发展起来的。

《伤寒论》中的大、小承气汤及抵挡汤的大黄用“酒”洗是早期用大黄的一种炮制方法,其目的是增加大黄的泻下攻积,逐瘀通经功能,使其通下作用发挥地更快更强,同时在抵挡汤中还有增加水蛭、虻虫活血祛瘀的作用。

“清酒”即糯米酒之上层清澈部分

我国大部分地区至今仍流传着家庭制作糯米酒的习惯。这种酒制成后装入器皿中,其上面的部分微微透明,也较清稀,就是所谓的“清酒”。而下面的部分较稠浊,颜色较白而不透明,即是所谓的“白酒”,又称浊酒。

现代所言白酒实为无色,而非白色,是与有色之果酒、黄酒等相对之意。

我国广东部分地区有妇女产后糯米酒加入生鸡蛋煮熟,补养虚弱的习惯,这与炙甘草汤中水酒混合煎药,用以治气虚血弱之脉结代、心动悸、体羸气短等证的方法,恐怕是一脉相承的。

《伤寒论》炙甘草汤用的清酒,就是糯米酒之上层清澈部分,而《金匮要略》栝楼薤白白酒汤中的白酒,应是糯米酒之下层稠厚部分。

酒性多温,清酒则仅是微温而已,且微酸微甜,度数较低。炙甘草汤用“清酒”与水混合煎药,则温行气血,以助通脉,甚至有补虚扶弱之功。

炙甘草汤在益气补血、通阳复脉药物的基础上,更借清酒之温行气血、补虚扶弱之功,使气血充实,经脉畅通,心神得养,则悸可止,而脉得复,故是方又名“复脉汤”。

炙甘草汤中的清酒,并非今日之白酒,若误以为是今日之白酒而水酒混合煎的话,则心律失常的病症恐难以承受。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证,在四肢厥寒的基础上又内有久寒,从所加药物吴茱萸、生姜来看,是治疗胃寒呕吐的吴茱萸生姜汤的主要药物,可以推断,这里的内有久寒是指胃寒,所以加清酒煎煮,更增加该方的温胃养胃的作用。

当归四逆汤不用“清酒”,是因为当归四逆汤证的胃寒现象不明显,主要表现在血虚寒凝,四肢厥寒,而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证的胃寒现象比较明显,所以除了加吴茱萸、生姜温胃散寒以外,更加入“清酒”煎药,一则使其温胃之力增大,二则使其行血功能更强。

调胃承气汤证是邪热在胃肠,用调胃承气汤治疗意在清透胃肠实热,承顺胃气,恢复胃肠的虚实更替,通降下行的功能。

调胃承气汤中的大黄用“清酒”洗,而不是像大、小承气汤一样用“酒”洗,其目的不在泻下内实而在清彻无形邪热,用“清酒”洗既能增加大黄的通行清泻功能,又能护养胃气,达到既能够清除热邪,又不损伤胃气的目的。

“苦酒”即醋

汉代文献有很多地方提到“苦酒”。《释名·释饮食》中说:“苦酒,淳毒甚者,酢苦也。”将“苦酒”视为劣质酒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首先,《释名·释饮食》中说的“淳毒”,是形容味道醇正厚重,并非质量低劣的意思;而“酢苦也”,正是醋的特点。

其次,《魏名臣奏》中刘放说的“官贩苦酒”与民争利,既然是争利就不会用劣质产品,否则利就无从获得。

第三,江陵凤凰山168号汉墓中墨书“苦酒”与墨书“盐”“酱”的餐具同时出现,显然“苦酒”“盐”“酱”都属调味品,那无疑“苦酒”应该就是油盐酱醋等调味品之一的醋。

在《伤寒论》中用“苦酒”的有两处,一处是第312条“少阴病,咽中伤、生疮、不能语言、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

苦酒汤方以半夏十四枚(洗,破如枣核),鸡子一枚(去黄,内上苦酒,着鸡子壳中),以上二味,内半夏着苦酒中,以鸡子壳置刀环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咽之;不瘥,更作三剂。

苦酒汤的煎服方法比较特殊,以半夏为主药,“苦酒”、蛋清作为煎煮溶剂,以蛋壳置刀环上加火煎三沸,可见其煮的非常轻,取其祛痰、敛疮、利咽的功能。

“苦酒”也就是醋,在这里的主要作用是敛疮,方剂以“苦酒汤”命名,说明“苦酒”在该方中起着敛疮止痛的主要作用。

另一处是第338条乌梅丸的炮制方法中,“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在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作酢法》中就记载了以苦酒渍乌梅做成方便保存和携带的固体醋。

乌梅本就味酸,经苦酒浸泡后后期酸味更重,乌梅丸是治疗蛔厥兼主久利的药物,乌梅经过苦酒浸泡,取其酸味能够安蛔,以及酸味能敛,可以敛肠而止久利。

I版权声明

本文摘自《中国中医药报》,2015年9月17日第004版。作者/梁华龙。

苦酒正误刍言

作者/赵伯州

《伤寒论》有苦酒方,《金匮》有黄芪芍药桂枝苦酒汤均以苦酒作主药为方名,另有乌梅丸中乌梅用苦酒渍。

苦酒是醋吗?

这苦味酒,《神农本草经》未收载,仲景又未自注明。对照仲景其他各方另有清酒、白酒等品种,肯定苦酒是一种有苦味的酒,如是后人所注是醋,则古代早已明确醋有“酢”“醯”等专名,何不直用其专用名称而一定称为“苦酒”?

《千金翼方》载苦酒方原文为“内(纳)上好苦酒。”又据与著成《伤寒论》年代接近的《魏名臣传》中载有中书鉴刘放曰:官贩苦酒,与民争锥刀之末,请停苦酒。说明“苦酒”是当时一个独立酒名。

至南北朝陶弘景在所著《本经集注》见《本经》无苦酒,遂增订一个“醋酒”品名,但犹移掩映其词,称:亦谓之醯,以其有苦味,世俗呼苦酒。本来醯即是醋,既是醋,何得有苦味(苦醋)?因此后世据注家开始注为即醋,不究原委,遂成一唱百和,予对苦酒即是醋的看法此不能无疑。

因三国魏时既有官贩苦酒,与百姓争锥刀之末,《千金翼方》中载《伤寒论》原文为“上好苦酒”。又据东汉末年许慎《说文解字》中醰酒是苦味酒即醋,从古至今,从无以醋为官贩专利之品,更说明苦酒是一个独立品种。然苦酒品种,应从何处获得证明?

由于酒的品种发展日多,通都大邑,多嗜醇醪而畏饮苦味之酒,由是苦酒供应日少,至南北朝《本经集注》凭耳食之言曰醋酒,后世再删酒字面存醋字,可知南北朝通都大邑已鲜有苦酒供应,但在民间尚未失传。

当今民间有苦酒,尚未失传

予早客居四川江安县,曾饮尝过苦酒者,后忆此事而征询曾在京泸成渝从事新闻、教育界朋友,如寄寓我县的兴文县著名人士赵崇修老先生,据云苦酒在四川的江安、兴文、长宁、古宋、叙永等县农村均有酿造,而以江安的梅花镇所酿造为最佳。

赵老家兴文县,亦世代相传其法。原料用糯米、白曲,曲药为当地石李二姓专业,制法为私人专利人保密。由于是用糯米酿造,谓有补益效能,当地农村凡妇女产后,多用苦酒与黑豆红糖炖汤,后再入碾烂的黑芝麻经艾熏过者,谓如此服法可防治产后风寒诸证。病后体弱,亦常专用苦酒煮鸡蛋红糖服。

厨师亦选入制地方菜品种之中,更有以苦酒作特产为送礼佳品,以示寒微苦的苦酒作为一特殊嗜好。兴文县在解放前富裕人家及小酒铺均有各自酿售。解放以后则较少但仍有供应,只多限于作药用而已。

苦酒酿造过程中,如酿出其味正常,作苦酒出售,如酿坏时则味变成酸时,再加饴糖作“甜子”出售,如酿得微有酸味则仍作次品苦酒出售。故古人对酒的品评,以苦为上,酸次之,甜斯下矣,是否即《本经集注》的醋酒又名苦酒?

《纲目》引寇宗奭文:“汉赐丞相上尊酒,以糯为上,稷为中,粟为下,入药佐使,专用糯米,以清水白曲所造为正”。四川江安梅花镇所酿苦酒亦以糯为主,气香,味甘淡微苦,有类现售啤酒而不香。无辛烈刺激,为入药良品。

故仲景于苦酒汤选其无辛烈刺激,用以消咽间痛毒以制半夏之燥性兼助其宣通痰热结邪,治咽中因伤感染生疮者。于乌梅丸用苦酒渍乌梅,是助乌梅与黄连亲和力使起苦泄下降之力。

总结

由于陶弘景《集注》增订原文为醋酒,别名苦酒,后人则删酒存醋,遂使后世误认醋是苦酒,故特为文辨之,作正误刍言。亦说明《本经集注》之醋酒乃苦酒之劣品,不符合苦酒质量标准。

(原杂志编者按:本刊曾去函四川江安县工业局查询当地制苦酒情况,据复该县梅花镇、五矿乡地酿造苦酒已有多年历史,但均属私人酿造范围,因产量极大,每市斤约价三角,不入专卖业管理,其味微苦,饮后身体感觉暖和,有清爽感觉,民间传说是育阴补益作用,则证明民间传统确有苦酒其药。本文提出正误刍言,从文献辩明实事到苦酒非醋,说服力大。)

本文摘自《新中医》1985年第2期,作者/赵伯州

本文关键词: 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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